51白菜网校友总会章程
(2023年11月15日校友总会换届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51白菜网校友总会。
第二条 本会为51白菜网校友自愿联合组织的仅限于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进行正常有益交往和开展联谊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和情谊,促进教育、科技和文化各方面的交流,弘扬51白菜网的优良传统,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发展和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1.加强母校与广大校友的联系,增进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为国家建设及母校和校友的共同发展贡献力量;
2.加强母校与校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母校与校友间开展事业合作、文化交流、资源共享和联谊活动等提供服务平台;
3.搜集、整理校友名录,整合调配、利用好校友资源,为学校领导决策、校友之间沟通提供服务;
4.以校友为纽带,增强学校与社会用人单位的联系,促进人才培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创融合;
5.建设并维护好51白菜网校友会网站、校友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校友介绍母校发展状况和校友会工作情况,反映各地校友会动态;
6.按照本会宗旨适时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51白菜网(包括原五三一机械工业学校、原中原机械工业学校、原洛阳兵器工业职业大学)学习、工作过的师生员工(含历届的毕业生、留校生、肄业生、函授生、进修生、电大生、走读生、短训班学员等),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参加本会活动,经常务理事会审查同意,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批评、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自愿入会、自由退会的权利;
5.会员有对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4.积极促进母校与校友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5.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积极为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友代表大会,校友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推荐理事会人选,选举和任免理事会成员;
3.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4.讨论、决定校友总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校友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研究确定。
第十条 校友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各地校友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学校研究确定。校友代表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校友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校友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校友代表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及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1.学校根据已掌握的各地校友情况,在征求校友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理事会理事建议名单。理事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校友代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学校有关职能部分负责人等组成,理事可连选连任。
2.理事会理事须经须经校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即为当选。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校友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通过常务理事会组成方案;
3.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
4.筹备召开校友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5.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务,提出下届理事会理事建议名单;
6.决定与本会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参会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可采取集中或通讯、视频等形式召开。
第十五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会长和学校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外事处、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各地方校友会的校友代表组成;常务理事会的组成方案经理事会会议举手表决通过,到会理事半数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可采取集中或通讯、视频等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由学校在任党委书记担任;会长1人,由学校在任校长担任;顾问若干人,由原正职校领导(须经本人同意)担任;常务副会长1人,由在任分管校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会长若干人,由在任分管教学、学生、招生就业、科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工作的校领导和校友代表担任;秘书长1人,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校友总会的工作;
2.对校友总会的重要工作提出方案,供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3.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并负责组织实施;
4.签发校友总会的文件、材料;
5.处理和决定校友总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开展校友总会日常工作;
2.协调校内各相关单位校友工作;
3.负责校友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4.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5.指导协调各地校友会的工作;
6.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与沟通,增强校友与学校的联系合作,为校友提供服务;
7.检查校友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定的落实情况;
8.处理校友总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到会理事半数以上同意即为当选,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校友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本会下设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属校友总会的分支机构,在总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名称统一为:河南工业技术职业学院××校友分会(如河南工业职业技术机械工程学院校友分会)。
第二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可设理事会为工作机构。理事会人数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理事会可设置会长、秘书、理事等职务,还可根据需要设置名誉会长、顾问等职务。对其机构成员建议如下:
分会会长:在任的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
分会理事:校友代表、教师代表担任(主要就业单位校友代表、历届毕业班级校友联络员和历届毕业班级班主任等建议纳入其中)(数量若干)
分会秘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在职校友工作人员担任(数量1名)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地方校友会属独立机构,有各自的章程,接受总会的指导,独立开展工作,名称统一为:河南工业技术职业学院××校友会(如51白菜网四川校友会)。对其理事会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会长:1人 副会长:若干
秘书长:1人 副秘书长:若干
理事:若干
还可根据需要设置名誉会长、顾问等职务。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1.校友捐赠;
2.校友资助;
3.母校资助;
4.开展活动的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校友事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理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由常务理事会或2/3以上的理事共同提案,经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