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流程,切实发挥课程内部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的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51白菜网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51白菜网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全国诊改委《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8〕25号)和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诊改以课程建设为统领,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实施。事前设定目标和标准,事中依托平台监测预警,事后诊断与改进。
第三条课程教学团队是课程质量保证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修订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组织实施课程建设,开展自我诊改等工作。
第四条课程诊改范围为学校现开设所有课程。
第五条学校以课程年度建设工作周期实施诊断改进工作。课程建设实施常态纠偏(实时)和诊断改进,课程教学诊断改进周期一般为1学期,课程建设诊断改进周期为1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建立学校、二级教学单位、教研室三级课程质量保证工作管理组织体系。
第七条学校层面成立课程层面质量保证工作管理组,由教务处处长担任组长、各院系院长(主任)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课程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方案,全面协调课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的各项工作,明确诊改工作任务,审定课程诊改工作政策和重要制度,研究解决诊改工作中重大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课程诊改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的质量保证工作组,对本单位的课程诊改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撰写本单位年度自我诊改报告。
第九条各教研室成立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课程质量保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开展课程建设自我诊改和撰写自我诊改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 诊改工作实施与运行
第十条课程建设规划的编制
1.教务处牵头组织编制学校课程五年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学校课程建设目标与建设标准,并编制课程建设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院系。
2.教务处组织各院系根据学校课程发展专项规划及其他专项分规划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明确本院系课程建设的目标与具体标准,并编制专业建设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专业。
3.各院系组织各专业依据所在院系发展规划,编制专业三年发展规划,确定本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与具体标准,并编制本课程建设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课程。
4.各教研室组织各课程依据所在专业发展规划,基于SWOT分析,编制课程三年发展规划,确定本课程建设目标与具体标准,编制本课程建设分年度目标、标准、任务分解表。
第十一条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
每年1月份由课程负责人依据本课程的年度课程建设目标、标准制订本课程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验收标准等,并将年度建设计划运行到学校内部质量管理平台,将建设标准导入课程发展中心。
第十二条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1.每年初,课程负责人对年度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与安排,明确团队成员的工作职责。课程教学团队根据年度建设计划,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2.每年初,课程负责人依据年度建设计划明确月度建设任务,在内部质量管理平台上传年度课程建设任务,并进行月度任务分解;每月末,课程负责人统计本月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在内部质量管理平台填报工作进度、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
第十三条常态纠偏
课程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依托课程发展中心、内部质量管理系统、智慧课堂等数据平台,按照“监测-预警-改进”小循环,对照课程建设任务的完成进度与质量、课程教学的运行状况开展常态自诊,依据数据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等,对建设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随时调整纠偏。
1.课程年度建设工作计划进度监测预警
通过内部质量管理平台对课程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的建设进度和完成度监测;通过内部质量管理平台对课程建设进度进行监测,对于未按期完成的建设任务,推送预警通知到问题库,并推送给任务责任人。
2.课程建设质量监测预警
通过智慧课堂平台,对课堂教学每次课进行到课率、课堂活动参与率、作业题提交率、作业批改率、课堂活动动态等进行监测;通过课程发展中心预警分析(预警推送)功能对课程建设质量进行分析,对于完成度低于预警值的指标,推送预警通知给课程负责人。
3.调整纠偏
课程教学团队根据内部质量管理平台监测和推送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加以改进(纠偏);每次课结束,任课教师及时查看智慧课堂课堂报告,填写教师日志,对课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在下一次课堂教学过程中加以改进(纠偏)。
第十四条诊断改进
每学期期末,任课教师通过智慧课堂对本学期课程教学的考勤情况、课堂活动、作业情况、资源访问等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学生成绩,提出改进措施,在下学期教学过程中加以改进。
每年12月,课程教学团队对课程建设工作开展自诊,以学校《课程质量诊断标准》中的质控点为依据,结合课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借助学校内部质量管理平台、课程发展中心、智慧课堂等工具分析年度目标的达成情况,分析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课程发展中心撰写年度课程自我诊改报告。
第十五条考核激励
每年底,教务处依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依据对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将结果运用于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推荐,教师职称的评审等方面。
第十六条学习创新与改进
课程负责人根据自诊结果,结合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学习新理论、新思维、新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调整优化下一年度专业建设目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