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考察组实地考察工作安排,定于6月14日在学校召开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6月14日(周四)上午10:30
二、地点
孔明路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有关校领导;
2.心理健康中心、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校医院主要负责人及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
四、有关要求
参会人员请按时入场;如不能参加会议请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其他领导同志参加,并向心理健康中心备案。
校党政办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