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领导研究,定于5月26日举行开学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升旗时间
5月26日(星期二)早上7:00。
二、升旗地点
孔明路校区神舟广场。
三、参加人员
1.全体在校校领导。
2.全体中层干部;学生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全体返校学生。
四、有关要求
1.升国旗时,全体师生唱国歌,声音洪亮,肃立。
2.全体中层干部、学生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全体返校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时,要按照指定位置就站,前后左右间隔1米以上,教师着正装,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学生着装要得体,团员佩戴团徽。
2.全体返校学生6:40前,集中到指定的地点,队列整齐,辅导员、班主任站立在所带班级队伍前,维持好秩序。
3.团委负责国旗队人员的安排和音响设备。
4.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层干部考勤,学生处负责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及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考勤,院系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考勤。
校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