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选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基础上,增加选派3名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现将具体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与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一样,都是为促进高等学校教师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为各高校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由教育部资助部分培养费,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和沟通;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则无教育部资助的经费支持,由派出单位自行承担培养费用,无需武汉中心审核;两者共用同一教师资源库;两者访学结束颁发的证书不同。
二、选拔对象及数量
本年度选拔数量为3人(各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重点专业优先、兼顾专业平衡,选拔一线教师。选拔条件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被本单位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专业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
3.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4.具体条件详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附件4)。
三、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向所在单位申请,同时与相关学校、教授沟通联系,确定项目;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3.学院选拔。学院选拔确定3名候选人,与相关教师签订培养协议,办理手续,开始访学过程。
四、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即日起可与相关高校、相关教授联系,确定研究项目;
2.各单位务于7月10日上午(9:00-11:00)将申请人员《申请表》(含电子版,纸质版一式5份)和推荐报告(纸质1份含单位公章)报人事处;
3.8月底前选拔确定3名青年教师做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办理相关手续。
五、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管理
1.经学院选拔,派出的访问学者需与学院签订培养协议(2015.9.1-2016.7.1),访学开始前要向学院提交访学计划,访学目标等;
2.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在访学过程中,要遵守接收学校相关规定,体现我院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未经学院同意,不能擅自调整研修专业,要注意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率;
3.学院将派人实地检查、监督和慰问教师在相关访问高校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情况;
4.访问结束后,访问学者需向学院提交研修报告(或总结报告),相关论文、科研证书,导师考核鉴定书等;在学院举办访学报告会,向其他教师传授、分享访学内容、科研情况及访学心得;
5.依照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相关政策,报销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相关培训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六、其他事项
1.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详细情况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cce.whu.edu.cn/szpx/jinxiu/chaxun.asp上查询和下载;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要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
附件:1.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2.2015年度国内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
3.2015年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网络版)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