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9月11日进行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9月10日-14日进行专业课补考,各院系按教务处统一要求组织补考。现将具体补考安排(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
附件:1.光武路校区公共课补考安排
2.孔明路校区公共课补考安排
3.机械工程学院补考安排
4.机电自动化学院补考安排
5.城市建设学院补考安排
6.经济管理学院补考安排
7.汽车工程学院补考安排
8.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补考安排
9.环境工程系补考安排
10.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补考安排
教务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