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运动会是我院一年一度的重大体育盛会,是对学院体育运动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通过此次盛会可以培养师生员工爱校的优良品质,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凝聚力,鼓舞斗志,展现全院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建设和谐校园,推动军工特色校园文化建设。为保证我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顺利开展,经讨论研究,特制定以下运动会规程:
一、成立运动会组委会
大会组委会主席:唐伯武 李生平
大会组委会副主席:翟福生 王 伟 张旭东 赵德申
李金波 杜建根 王仁伟
大会组委会委员:刘纪山 樊有平 朱云松 康新龙
张国廷 屈保中 马小兵 贾庆成
李孔照 王顺旭 王 超 李怀刚
兰建设 党丛林 胡祥银 殷立军
唐建生 曹龙斌 韩全立 史宛丽
朱吉顶 朱 昭 张继涛 徐荣政
魏 浩 刘明黎 王 娜 胡应占
张季萌 王东升 刘玉有 杨俊峰
金鑫鑫 唐卫平 冯 硕 胡雪梅
霍大勇 齐智英 李秋实 曹双梅
孟祥林 刘继祥 孟 升 余慎凯
二、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4月21日-4月22日
地点:开幕式、赛事及闭幕式在新校区田径场举行
三、参赛组别:
1.学生组:高中后高职、五年制高职。
2.教职工组
四、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4×400米、4×100米男女混合接力;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抛实心球。
2.学生女子组: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田赛:跳高、跳远、铅球(4千克)、抛实心球
教职工项目:由院工会另行通知。
五、运动员资格及规定
资格:凡我院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规定:
1.以系为单位,每单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
2.接力项目各组别各系限报男、女各一队,每队限报六人。
3.大会期间,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检录及比赛,凡点名三次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4.凡冒名顶替者,取消该人单项成绩,同时扣系该组别总分10分。
5.竞赛中不允许在场内带跑。竞赛中超人从右侧,不得阻碍他人,凡影响他人比赛或故意犯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6.比赛中有疑义和争论之事,找总裁判长解决;不允许与当事裁判员理论,否则取消该人比赛资格,同时扣系该组别总分10分。
7.径赛、田赛同时进行时,先参加径赛项目,但必须向田赛裁判员请假,否则按弃权处理。
8.预赛分组按报名先后分道,决赛分组按成绩分道。
9.比赛期间各系部组织非比赛学生到场观看。
六、报名日期:
各系、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交各系体育部长处;职工交工会。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交体育教学部,过期不报不予编排。
七、录取名次及记分办法:
1.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比赛中不足八名运动员参赛,录取前三名,按4、2、1记分;比赛中不足三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破纪录分数加倍。
2.名次并列得分按平均分计算,接力加倍记分。
3.团体总分按男、女分数之和计算,按分数多少取名次,分数相等时按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靠前。
八、奖励办法:
1.单项、接力取前八名记入总分,前三名有奖励。
2.团体总分:取前八名,均有物质奖励。
3.破记录给予破记录奖。
4.设精神文明五个。(包括入场式、竞赛纪律、投稿件数、大会服务)。
九、入场方式
运动会入场式以代表团为单位,每代表团,采用8×8的队形进行入场。
十、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委2004年审校的田径赛规则。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的通知及修改由大会竞赛组负责。
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筹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