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7年我院将有227名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涉及贷款合同286笔,贷款金额1919000元。其中,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59人,涉及贷款合同66笔,贷款金额275400元,截止2017年5月11日,已提前还款7笔(详见附件1:2017届高校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还款率为10.6%。生源地贷款毕业生168人,涉及贷款合同220笔,贷款金额1643600元(详见附件2:2017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合同信息)。请各院(系)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确认工作
1、告知学生如何在网上还款、付息
各院(系)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组织其学习如何在网上还款、付息,向学生介绍还款方式、支付宝使用和征信等金融知识(详见附件3),确保学生知道如何在网上操作,按时还款、付息。
广泛宣传开行95593客服热线,原则上要求每位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通过向支付宝充值1块钱的方式让学生熟悉还款流程(由于系统目前提前还款至少归还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因此系统实际不会扣款)。
此外,已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提交还款申请的贷款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
2、组织学生在系统内进行毕业确认,上报错误信息
各院(系)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组织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具体流程为: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申请,导出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核对无误后签字捺手印,交所在院(系)。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的除外)都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如高校贷款学生在确认时发现系统内有错误信息,请各院(系)统计后及时上报。其中贴息截止日期、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报学校资助中心后由学校资助中心报省资助中心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及其他类别的错误报学校资助中心进行修改。(上报表格见附件4,打印版、电子版各1份)。错误信息上报时间截至6月10日。
如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确认时发现系统内有错误信息,请和当地资助中心联系,进行修改。
3、核实借款毕业生预留的联系方式
各院(系)需逐个核实借款毕业生(贷款已结清的除外)在《毕业确认表》上提供的本人家庭电话、移动电话和工作单位电话,并通过借款毕业生档案或其他材料认真核对。
各院(系)核实后将《毕业确认表》交学校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在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后将毕业确认表留存一份,返还学生本人一份。
4、保持与贷款毕业生的联系
学生离校后,各院(系)要及时掌握学生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在每年的年度结息日(12月20日)或贷款本金到期日前至少与每个贷款未结清的学生有效联系一次,了解他们毕业后的工作、生活状况,提醒他们按时支付贷款本息。有效联系的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短信、电话、书信和实地走访学生家庭所在地等。各院(系)联系完毕后需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联系结果。
二、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申贷工作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院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情况,目前,在校生申贷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以前未申请过高校助学贷款但本年度想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同学,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网上提交高校助学贷款申请。
各院(系)请在6月10日前,在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内导入所有申请2017年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于逾期不申报的院(系)按无在校生申请贷款处理,以确保我院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完成。
请各院(系)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报送相关手续。
附件:1.2017届高校贷款毕业生合同信息、还款情况
2.2017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合同信息
3.国家助学贷款还息、还款方式及违约后果
4.国家助学贷款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