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进一步落实环境消毒工作,将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毒场所
孔明路校区、淯苑公寓、留学生公寓,光武路校区办公楼、生活区,文化路生活区。
二、消毒部位
办公楼走廊、卫生间、垃圾桶,家属区一楼大厅、电梯间及电梯按钮、楼梯、垃圾箱,各门卫值班室,餐厅走廊、电梯间及电梯按钮、楼梯、垃圾桶,留学生公寓走廊、电梯间及电梯按钮、楼梯、垃圾桶、卫生间。
三、责任分工
后勤集团:孔明路校区办公楼、淯苑公寓、留学生公寓,光武路校区办公楼、生活区,文化路生活区。
保卫处:孔明路校区、淯苑公寓、光武路校区、文化路生活区门卫值班室。
学生处:留学生公寓值班室。
消毒用品由校医院提供。
四、消毒药品
环境消毒,使用84消毒液,加水稀释,消毒液和水的配置比例为1:29,用喷雾器或喷壶均匀喷洒于物体表面。个人消毒,75%酒精用喷壶适当喷洒于头面、衣服、鞋子上,手部可增加喷量,反复搓洗。
五、消毒时间
自2月1日起,门卫值班室、留学生公寓值班室每天消毒一次;其他区域每三天消毒一次。
以上工作办法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六、注意事项
1.喷雾消杀时,请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以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如有与消杀药物接触情况,请及时用流水冲洗。一旦出现中毒情况,请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2.在使用酒精消毒时,禁火。
3.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各消毒实施单位,要自觉遵守环境消毒工作办法,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努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