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豫工院磋商采购-2021-38
项目名称:孔明路校区道路铺设沥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365.26元
最高限价(如有):85365.26元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范围,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质量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4根据《51白菜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网页上需有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满一年,提供财务报表);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个月完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犯罪和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zhaobiao@hnpi.edu.cn)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biao@hnpi.edu.cn。招标文件以该邮箱发送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zhaobiao@hnpi.edu.cn)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51白菜网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开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报名、接受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二次报价表(PDF格式,见附件2),开标期间请务必保持在线和联系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377-836636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琰
电话:0377-63276915